一审死刑 黄大发提起上诉 请求二审公开审理

 新闻动态    |      2026-05-05 01:59

黄大发因“涉黑”等系列罪名一审被判处死刑,他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和证据,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21项罪名,判处黄大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涉案人员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黄大发的代理律师陈有西表示,除黄大发以外的11名被告人在一审前签了认罪认罚书,但在庭审阶段,12名被告均否认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辩护律师对涉黑犯罪的指控均作无罪辩护。上诉状全面否定了原判决,指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定罪错误,量刑错误,并提到一审对未列为起诉被告的案外人井冈山村集体企业江宏公司直接判决追缴3.5亿多财产,剥夺其参加诉讼的权利和辩护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该案进行二审。若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后,死刑裁定生效,进入执行程序。

2023年5月6日,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公开征集黄大发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警方称,湖北省公安厅异地用警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黄大发等一批犯罪嫌疑人。该消息引发武汉坊间舆论关注,关于黄大发等组织城中村改造暴力拆迁等旧闻被陆续翻出并持续发酵。据新华社报道,湖北公安机关2024年打掉的黄大发涉黑组织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湖北打掉的最大、最有影响的涉黑组织。

黄大发,男,汉族,1961年12月27日出生,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初中文化,居住地为湖北省武汉市。1996年9月黄大发从部队转业,出任武汉市洪山乡井岗村党委书记兼武汉江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后他涉足房地产行业。